發布者: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3/08/22 15:03:23 瀏覽次數:
一、目的:
1、為規范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管理理念。
3、保證公司運營科學、規范、有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 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 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一),經部門負責人以及分管副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實施加班?!都影嗌暾埍怼芳皶r送交至辦公室審核備案,由辦公室按月度匯總呈總經理批準后加班方可視為有效。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表》,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審批流程:計劃加班員工至少在當日下班前一個小時填寫《加班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遞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加班后2天內將《加班申請表》交至辦公室備案——辦公室按月度匯總后交總經理審批。
注:副總經理級領導加班申請單由總經理審批。
四、 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以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4、尊重女性原則:
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5、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每日加班最多不超過三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2)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3)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值班補助按公司原有辦法執行。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1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月工作日以21天計算。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直屬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平時工作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員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臨時特聘人員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行原則及處罰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2、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習慣,加班必須提交加班申請單,并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表》(附表二),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至辦公室,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時,按曠工情節論處。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取消加班費,并按照200%的加班費扣罰,其中50%由部門負責人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八、加班請假
1、加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時,應事先聲明,否則一經派定必須按時到崗。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生病或其他事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導書面請假(須注明加班請假字樣)。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崗前發生突發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補請假單。
九、其他
1、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事后必須及時補充有關手續。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公司其他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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